以活动为载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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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水火无情“在所有的自然灾害中发生频率最高的莫过于火灾。一个小小的火星可以使大自然的宝贵资源遭到破坏,可以使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化为灰烬,可以无情地夺走人最宝贵的生命。然而对于火,无论是成人还是幼儿,都无法进行危险的体验。

    ( 片段一 )

    2005年2月15日,吉林省一娱乐场所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4人死亡、受伤的火灾事故。全市出动60辆消防车,109名消防官兵进行奋力扑救。看到这一系列触目惊心的数字,让人想到“天灾人祸”“大火无情”的恐怖字眼。但又是谁给这些年轻、鲜活的生命注入如此悲壮的色彩。

    据调查显示:火灾的事故起因是一个没有熄灭的烟头引起大火。死亡人中有一大部分人是因缺乏正确的自护自救方法,他们躲到了台球桌底下,并因此吸如入大量的浓音导致窒息死亡;有一部分人是在慌乱和恐惧中迷失逃生方向,结果葬身火海;有一部分是跳楼导致间接死亡。更可悲的是火灾发生了28分钟后才有人报警。延误了最佳的救火时间,使大火得不到及时的控制。

    看完这段文字,让人不由悲叹,生命的脆弱,人类在大火面前是多么的弱智、无能。俗话说:“水亦载舟,水亦能覆舟。”当然“火能为我们所用,也能毁灭我们所创造的财富。”如何提高我们防火能力,增强我们的防火意识,对保护我们的生命财产至关重要。

    ( 片段2 )

    2005年5月11日老师正在对孩子们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当老师提出“着火了该怎么办”时,许多孩子争先恐后的说出自己的想法:有的说:“用湿毛巾捂住嘴巴,再跑出去。”有的说:“赶快打119。”有的说:“用衣服捂住嘴巴,趴在地上等待救援”。有的说:“大喊救命”。有的说:“用灭火器把火扑灭。”孩子们说的多么好。为了让孩子体验到火灾现场的紧张气氛同时培养孩子的应急能力。老师和小朋友玩了“救火”的游戏,引导幼儿在紧张的火灾场所进行自护自救并使用恰当的灭火工具。通过活动、游戏使孩子们初步了解了火灾的危害性、增强防火意识,提高防火能力。

    ( 片段3 )

    2005年6月9日,我园邀请晋江市消防大队曹警官给全体教职工上安全消防讲座。我们受益匪浅。通过学习防火知识、了解消防安全设施和标志、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教职工的消防常识、急救技能和实际防范能力的到提高。更提醒我们防火安全要从日常工作中做起。如要经常检查班级电源、周围高压电、电表等易着火的地方,多方面多渠道的宣传消防安全教育。做到防范胜于救火。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让我们记住大火给我们带来的教训。加强全民的防火意识,提高防火能力,对保护我们的生命财产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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