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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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积极稳定、素质较高的幼儿教师队伍,是农村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蓟县学前教育事业能够在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几十年发展历程中,始终保持稳步、快速、向上的发展态势,关键在于以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为着眼点和把握住了师资队伍建设这个核心。

 

  政策、制度保障蓟县一直高度重视幼教干部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县教育局对幼教师资队伍建设实行“五个纳入”——把幼教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教育系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纳入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整体方案;纳入乡镇中心校校长、幼教校长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纳入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凭虚、职称评定的考核范围。同时,加强宏观政策调控,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幼教师资队伍建设的文件,对幼儿教师的学历要求、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离岗年限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不同时期参加工作的教师的工资标准分阶段进行了调整,使幼儿教师的待遇相当于当地劳动力的平均水平。

 

  别具特色的“幼教校长”一支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在幼教改革中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他们的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决定着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速度和水平。蓟县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在事业发展的各个时期切实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在2003年深化人事制度的改革过程中,按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蓟县撤销了原乡镇教委,设立了“乡镇中心校”。在考虑乡镇中心校人员编制的过程中,教育局领导就是否设“幼教专干”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召开局党委会研究,最终做出决策:设总校长和业务校长负责乡镇教育管理工作。总校长负责中、小、幼;保留原来负责乡镇幼教管理工作的“幼教专干”,经乡镇总校长提名、教育局考核合格后录用为专管幼教的业务校长,任命为“幼教校长”,直接面向总校长,享受中小学副校长待遇。

 

  利用优质师资,扩大管理队伍通过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农村园所规模逐步扩大。为提高园所管理水平,蓟县广泛吸纳中小学优质师资。部分乡镇选派了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公办骨干教师,到规模较大的园所任专职园长,充实管理岗位。幼儿园园长服从乡镇中心校统一管理,享受中心小学主任待遇,使达到规模的园所都有专人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了县、乡(镇)、园三级幼教管理网络,为全县幼教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组织保障。

 

  实行聘用合同制。严把教师入口关各乡镇和局直属单位实行幼儿教师聘用合同制,按照教育系统的教师聘用意见,各单位制定具体聘用条件,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将幼儿教师用人制度,从村、校级随意性管理的状态中摆脱出来,与村、校聘用脱钩,由乡镇中心校负责其聘用、考核、任免和工资发放,受聘教师与乡镇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2005年,为落实《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意见》、储备优良师资,蓟县利用各种渠道面向社会和教育系统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积极申报,并把幼儿教师资格作为今后幼儿园教师聘用的准入条件。

 

  实行统筹工资制,稳步提高教师待遇蓟县大力推行幼教经费乡镇统筹管理,实行“乡征、县管、乡用”,保障了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过去,幼儿教师由村、校管理,基本工资没有保障。自2000年开始,各乡镇按照《县委关于加强学前教育规范化管理意见》的精神,大力推行学前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实现了“两个统一”:即教师统一使用,工资统一发放。各乡镇做到了幼教经费单列帐户、专款专用,确保了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并逐年稳步提高。同时,各乡镇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争取社会部门支教,保障幼儿教师享受普教教师同等福利待遇。教师工资待遇提高到了现在的每月.400—600元,且有5名教师开始领取养老金。

 

  实行量化考核制,建立分配激励机制蓟县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各单位分别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和奖惩制度,制定科学具体的量化考核细则,采取过程评估和终绪性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进行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考核项目主要包括师德修养、安全工作、教育技能、3—6岁幼儿入园率、0—3岁婴幼儿受教育率和特殊贡献等内容。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续聘的重要依据,对量化考核成绩差、不适应从事幼儿园工作的教师进行调整,不断使高素质的教师进入幼教岗位。

 

  实行幼儿教师养老保险制度。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农村聘用的幼儿教师属非公办在册教师。为稳定教师队伍,解决农村幼儿教师老有所养的问题,蓟县通过实行幼儿教师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了幼儿教师地位,解除了她们的后顾之忧,大大增强了幼教职业的吸引力。那些有志于幼教事业、有一定潜能、具备较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充实了师资队伍,确保了蓟县幼儿教师队伍生机无限。

 

  深化用人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由于蓟县中小学生源逐年减少,出现了中小学教师超编问题。为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师聘用制,教育局下发了《关于教师队伍实行一评双考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提出打通普教和幼教岗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确保留住在岗骨干幼儿教师,并通过考核将热爱幼教事业、素质较高的中小学教师吸纳进入幼教岗位,整体优化学前教育的师资队伍结构。2003年,蓟县5个乡镇先行试点,有效利用优质师资,选派了公办骨干教师到幼儿园任园长和教师。2005年,教育局按照整体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进行了全县竞聘,公办幼儿教师的比例逐步扩大,建立了公平开放、有序流动的用人机制,初步形成“公办带民办,民办促公办,公办、民办教师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促进了蓟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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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蓟县目前共有幼儿教师1053名,其中农村幼儿教师784名,主要是初、高中毕业生和职业学校的幼师毕业生,经统一考核上岗。由于全县教师总量不足,所以幼教师范专业的毕业生基本上都分配在小学任教,以补充师资不足。因此,农村地区幼儿教师中具有幼师学历的仅占幼儿教师总数的23.2%。几年来,通过在职进修、培训、考核等途径,已有580名农村幼儿教师取得了专业合格证;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占62.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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