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融人家庭和社区的价值

本文Tag标签:  

    “幼儿的成长和教育是家庭、教师、保育人员和社区的共同责任。”世界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学前教育机构与社区的沟通和结合,并用法律的形式将其确立下釆。

    在日本,1986年,教育审议会指出,幼稚园、家庭和社区三位一体对学前儿童进行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学前教育的封闭性;1990年,《幼稚园教育要领》指出:“幼儿的生活以家庭为主逐渐扩大到社区社会。因此,要注意幼稚园同家庭的联系。幼稚园的生活要同家庭、社区生活保持密切联系,以利于幼儿的成长。”

    在巴西,国家政府于1993年制定了《全国全面关心儿童和青少年计划》,强调家庭和社区要直接参与满足儿童和青少年的基本要求,促进儿童的发展是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共同责任。

    在德国,1995年,政府开始推行婴儿读书计划,免费向9个月大的婴儿赠送一个礼包(内有故事书、童话诗和图书证),鼓励父母到国家婴儿图书馆去借阅图书,培养儿童对图书的喜爱,提高儿童未来的读写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在泰国,政府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社区教育,现已形成从中央政府到社区发展部再到乡村儿童发展委员会共同保教儿童的网络,社区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都得到了充分的运用,每个儿童都成了社区的一员。

    在我国,2001年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提出:幼儿园要“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社区的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空间。幼儿园同时应为社区的早期教育提供服务”。同年教育部副部长王湛在全国学前教育工作座谈会上也指出:“学前教育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与社区、家庭的联系十分紧密”,要“以社区为背景,建立科学有效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为幼儿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国制定的学前教育政策和法规,不仅保障了学前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扩大了学前教育的对象,提高了学前教育的普及率,而且还避免了幼儿园成为“游离于社区的文化孤岛”,促进了学前教育的社会化,增强了学前教育的质量

还有疑问吗?请留下您的问题,15分钟内回答您!

更多关于 的文章
  • 没有相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