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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乳母、儿童对水的供给量的要求

  水的需要量受年龄、个体代谢类型、体力活动、环境温度、膳食模式等因素影响,个体需要量有较大差异。如以每日总能量消耗为基础,可按每千卡1.5毫升计算。

  孕妇需水量,由于细胞外液总容量增加,羊水增大及胎儿生长需要,水的摄入量自应随孕期的进程而相应增多;满足水需要量的条件是不出现口渴,保持充分的尿量。

  乳母需水量,分娩后的前半年时间内,每日乳汁分泌量约750毫升,而乳汁中87.6%是水,因此乳母需水量应在日常水摄入量基础上额外增加1000毫升。儿童需水量与代谢有密切关系,儿童水的代谢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儿童机体所含水分,以体重计,较成人相对为高;②体表面积相对大、水分蒸发量大;③儿童机体内、外水的交换量大。例如婴儿的水交换量相当于其细胞外液的1/2,而成人的交换量仅为1/7,可见为维护体液的平衡,儿童的功能负荷远大于成人,因而更易发生水摄入及排出的失衡,也就是说更容易发生脱水。一旦发生脱水,电解质的失衡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从而加重病情。

  考虑到以上因素,儿童对水的需要量可按照每代谢产生1千卡热能供水1.5毫升的基数计算,这方法虽然计量准确,但家庭中很难计算和运用。所以通常采用按体重的计算方法,即:婴儿每日每千克体重水分摄入量为120~150毫升,1~3岁婴幼儿为100~140毫升,4~7岁学前儿童为80~110毫升,7~12岁学龄儿童为70~80毫升。若水的摄入量低于每日每千克体重60毫升,则将出现脱水症状和体征,而且年龄越小越严重,任何原因引起的儿童脱水是危及健康的重要信号,不可大意。

  以上供水量是指经口饮水和饮料、食物中所含有的水及食物在体内代谢所产生的水的总和,而不是单指饮水量。

  对纯母乳喂养的半岁以内婴儿,由于肾的溶质负荷仅为牛乳喂养婴儿的1/4~1/3,母乳中的水分已可满足肾排出的代谢产物之用,因而不必另外喂水;而用鲜牛乳、配方奶粉喂养的婴儿则必须在喂奶外另行喂水以保持水的平衡和有充分的水分以排出体内代谢废物。满足水分需要的客观标志是24小时内有6次以上大尿量的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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