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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怎样教导孩子认识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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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导孩子认识事物,有两项原则可以依循,就是“由个别到一般”和“由笼统到具体”。

  所谓“由个别到一般”,就是指先向孩子介绍个别事物的名称,其后才告诉孩子这些个别事物的一般共名。例如,当我们教导孩子认识鸟类时,我们先教孩子认识麻雀、乌鸦、老鹰、鸽子,其后才教他们这些动物都是“飞鸟”,是在天空飞的。又如先教他认识牛、马、猪、羊、虎、狼,其后才教这些动物都是“走兽”,是在地上走的。

  所谓“由笼统到具体”,如公鸡和母鸡,小孩很难分辨其差异,应先教他们认识这些动物都叫鸡,以后再分公母。又例如马、驴、骡,小孩也很难分辨,开始时不妨都叫马,以后再教孩子细分。

  总括来说,当该事物的特点明显,而与其同类的事物不大相似时,应该运用“个别到一般”的原则;若该事物的特点不明显,而与其他同类的事物十分相似,便用“笼统到具体”的原则,这样,可使孩子知识深化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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