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患者的职业选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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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肢残青少年的特殊教育而言,职业方面的考虑极为重要。在制定职业目标时,关键是要对肢残者的具体能力和残疾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同时要对其主动精神作出周密的评价。

  肢残者显然不适于选择某些职业,但对于他们来说,高昂的激情和充分利用残留功能有可能使他们取得超群的职业成就。

  向肢残青少年施教的最大问题之一是要帮助他们树立实事求是的就业观。这不仅要仔细评价他们的身体局限,还必须仔细评价他们的智力、情感特征和工作习惯。另外,就业机会是否存在,各种职业的具体要求以及某些行业可能存在的歧视都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同时患有弱智和重度痉挛性四肢瘫的孩子显然不能当律师,实验室技术员或打字员。但天资聪慧的重度痉挛性四肢瘫患者是否可以从事这些职业呢?这类患者有可能克服身体局限,战胜由此引起的社会偏见,在某些脑力劳动多、体力劳动少的专业领域(如法律)取得成功。

  对于肢残者的就业观不能下简单的定论。轻度的或暂时性的肢残患者在职业选择方面可能不会受任何影响。有些肢残程度较轻的患者可能会因不当的社交和情感行为或不良的工作习惯而失业,甚至根本无人雇用。这类患者即使是在专为残疾人设置的无竞争工场内工作也可能需要接受就业康复训练。而有些患者虽然肢残严重,却能充分利用自己的智力、社交技能和残留功能,在要求甚高的行业中成为有竞争力的雇员乃至雇主。

  1979年,瑞安(Ryan)推出了一个典型的重度残疾青年职业教育方案。这个方案的服务对象是年龄在14~25岁、文化程度从中学一年级到大学四年级的脊髓损伤,脊柱裂,脑性瘫痪,多发性硬化和神经及肌肉失调患者。参加瑞安方案的学生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录取前的会见和评价;类似标准求职程序的申请和会见;参加暑期工作训练;参加咨询会,职业讨论会和求职技能讨论会活动。该方案为参加者提供的工作包括誊抄、秘书业务、教育、技术、工程、计算机和社会服务等诸多方面。在接受过该方案的教育之后,大多数参加者得到了正式工作或为就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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