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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应公平热情的对待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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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师幼互动中,尊重和爱都是相互的。教师不能只要求幼儿单方面尊重自己,反过来则觉得幼儿年纪小,无知幼稚,不懂事,不值得尊重。教师要意识到,幼儿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与成年人一样享有充分的生存权、发展权,他在人格上与成人是平等的,不能因为他们年龄小,就无视甚至侮辱他们的人格。

  早晨,老师刚来到教室,就有一位家长领着一个男孩走进来了。“老师好!”孩子一声清脆的问候打破了教室里的寂静,而老师似乎在低头忙着今天的教学准备。“嗯,好!”老师头都没抬地答道。孩子扫兴地自己玩去了,家长也败兴离去。

  看到有小朋友来到班级,老师应立刻放下手中一切事务,走到门口蹲下身子来迎接孩子和家长的到来,首先热情地回应孩子“早晨好啊,×××”,接着转向家长问候一句或送上一个微笑,请孩子跟家长说“再见”,然后跟孩子聊聊“早晨吃饭了吗?…‘昨晚看了什么动画片或图书啊?”等等问题,来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沟通感情,让孩子真正感受到被尊重、被关心,让孩子觉得老师像朋友。

  要形成积极的师幼互动,首先,教师应承认幼儿的个体差异,接纳每一个孩子。幼儿的相貌、智力、性格、家庭背景千差万别,有些教师本能地喜欢长得漂亮、聪明伶俐、性格开朗的孩子。对相貌较差、反应迟钝、性格木讷或过于顽皮的孩子则“另眼相待”,甚至流露出厌恶情绪,这是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的。

  第二,每个幼儿出生时就有自己独特的气质,他们用自己独特的行为模式与外界交往。虽然有时气质会导致行为问题,但对每一个孩子来说,他的气质都是正常的。有些教师认为可以用纪律、奖赏来塑造或“纠正”孩子的气质,他们试图为孩子重塑金身。他们这种力图改变幼儿自然行为模式的行为,无异于揠苗助长。但是气质特征虽然不能完全改变,也并非一成不变的。教师虽然不能改变孩子基本的气质,但他们可以改变对待孩子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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