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务分工问题上丈夫和妻子两个人都不要把家务活当作对方应尽义务、或者是一种生活上的责任来看待,更不可以把对方当作佣人或保姆来“使唤”,这样就不会因为家务活而产生夫妻间的不愉快。比如,若是妻子一个人承担家务活,丈夫在家里面本来就闲的没事干,要么是在家里看电视,上网什么的,要么就是出去和别人打麻将;或者是丈夫承担家务活,每天忙里忙外打扫,而妻子嗑瓜子、看电视剧、聊天等,那么家里肯定要闹矛盾了。
其实,家务活并不是夫妻和睦的障碍,更不是影响夫妻关系不可跨越的壕沟。夫妻双方白天都在公司上班,晚上回家后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做,也不外出进行活动,那么两个人一起把家务活做了,何尝不也是一种生活乐趣,还可以增进夫妻之间的同甘共苦的感情。如果其中一个是专门负责家庭经济来源,另一个是主家庭事务的,而下班之后必须加班或者参加活动等情况,而另一个工作相对来说比较轻松,下班之后就可以回家休息没事干了,那么就应该承担家务活了。因为承担家务活其实是在支持另一个人的工作,某种程度上来讲,其实也在为家庭的收入做贡献。而作为家庭主妇或者家庭主男来说,就应该主动地把家务活承包了。
两人没事干的时候一起做家务活会是一种“浪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