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新生儿要特别加强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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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新生儿需要特别加强护理呢?早产儿(指妊娠不足37周)、低体重儿(出生体重在2500克以下)、过期产儿(指妊娠超过42周)、小样儿(体重低于同胎龄儿的第10百分位值以下)、巨大儿(出生体重超过4000克)o在分娩过程中胎儿有窒息、新生儿娩出后有皮肤紫绀、呼吸暂停、颅内出血、抽痉、昏迷或其他严重畸形者也需特别加强护理。

  在分娩过程中出现难产(如横位、臀位)、剖宫产,有羊膜早破,羊水过少或过多,羊水发绿、发臭,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脐带脱垂或打结的新生儿;孕妇在妊娠前或妊娠时有糖尿病、高血压、严重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心脏病、哮喘、肾脏病、严重贫血;在分娩过程中曾用过哌替啶(度冷丁)、吗啡、抗惊厥药等,所分娩出的新生儿亦应特别加强护理。

  对于上述特殊的新生儿除了加强保暖,注意呼吸、面色紫绀等情况外,其他的护理也至关重要,因为这些新生儿本身有发育上的不足、生理功能的不完善或者病理变化;或者由于母亲本身的疾病,用药而影响胎儿,这类特殊的新生儿当他们离开母体来到人间之后,由于生理性的适应能力低下,不容易适应新的环境,容易发生意外,所以从医疗、护理的角度应该特别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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