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目标及课程
为肢残儿童规定统一的教育目标和课程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各自的身体局限差别很大。即使身体状况相同,也只有在对他们各自的智力,身体、感觉和情感等特点进行评价之后,才能制定与之相应的教育目标和教学课程。
从教育这个角度谈问题,肢残,特别是限制活动的重度慢性肢残,可能在两个方面对患儿产生影响:第一,残疾使得肢残儿童无法像正常儿童那样得到与教育有关的那部分经历;第二,肢残儿童会发现他们不能像大多数儿童那样操作教学器材,也无法对教师布置的某些任务作出反应。
然而,如果孩子仅仅身患肢残,那么为他们制定的教育目标和课程大体上说应与正常儿童相同,其中包括阅读、写作、算术以及为熟悉周围环境而设计的各类活动。此外,还需对他们进行运动技能、日常生活技能和职业技能方面的特殊训练。也就是说,这些孩子由于肢体受到了损害,可能需要单个的特殊训练,才能够学会如何使用可以帮助自己完成那些在正常儿童看来十分简单的工作。至于那些除身体局限外还患有其他残疾的儿童,为他们安排的课程还需根据不同情况作进一步调整。
2.与其他学科的配合
肢残儿童所牵涉的是医学问题,而教育他们的工作需要有多学科的配合。因此,对教师来说,了解有哪些学科与照料和治疗这类儿童有关,具备就每个孩子的身体,情感及教育的发展情况与这些学科的专业人员交换意见的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无庸赘叙,了解孩子的医疗状况十分关键。许多肢残儿童需要理疗和职业疗法专家的服务。这些专家能够就如何帮助肢残儿童最大限度利用自己肢体机能、如何在校继续进行治疗以及如何鼓励他们自立和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等问题,向教师提出十分有价值的建议。教师应特别注意肢残儿童的照管和安置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把肢残儿童的残疾进一步恶化的危险降到最低限度,才能使这些孩子最有效地学会独立活动和操作教学器材。
有关专业工作者设计和制造的假肢,支架和其他器械能够使肢残者的活动更方便。通过与他们交换意见,教师可以更好地掌握假肢或矫正装置的功能和操作手法,了解能够要求和不能要求肢残儿童做什么。
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学家是大多数教师都十分熟悉的专业人员。在教育肢残儿童的过程中与这些专家合作极其重要。为了防止治疗失误,教师往往还需要与孩子的家庭和属于他们所在社区的服务机构合作。肢残儿童还可能对心理压力十分敏感,因此教师可能需要向学校心理学家请教,以准确评价孩子的智力潜能。
教师往往需要约请言语/语言治疗专家对肢残儿童,特别是脑性瘫痪患儿进行治疗(见第五章)。教师需要就如何使孩子最大限度掌握言语和语言征求言语/语言治疗专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