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絮语
2013-03-30 19:59:59

    《师妹》终于写完了。

上周日,写出初稿2451字。本周一到周五,陆续发到博客里,计达5614字。

1971年夏,未满17岁的我,用别人几乎不认识的字,歪歪扭扭地写出了第一个“短篇小说”。无格行纸,30多页,1万多字。3年后,扩展到有格稿纸165页,每页300字。除去空格,计有4.5万字。当然没能“发表”。

1980年,在市文联筹办的《XX文艺》(内资)上,我发了第一个短篇小说(3000字)。全市百篇业余作品来稿中,先选出10篇。10篇中又选出3篇,其中有我的一篇。当时觉得,这下全市的人,都应该知道我了吧?

可笑之极。

时至1982年,我前后写小说习作58篇,最短的700多字。长的三五千字,每篇一般为两稿或三稿。

1981年,市文联举办创作学习班,请省内知名作家来讲课。当时我曾递过一个纸条:“请问:怎样写小说才能深刻?是不是要读点儿哲学?”

知名作家当场没有解答。不知是无从解答,还是不屑于解答。

现在我知道了:写小说,可以不读哲学,但不能不读生活。有了较深的阅历和感悟,写东西自然不再浅薄。

1983年底,本报副刊四开版面上,发了我3000字的短篇。1985年,又发过一个几百字的小小说《对表》。

2003年,本报《法制文艺》栏目,分3次发了我一个悬念短篇《螳螂捕蝉》,7000多字。前后还在副刊版,发了两个短篇,各为1500字。一个叫《竹海么妹》,一个叫《先富者说》。

前不久,育网有个征文,让晒一下“爱情”。我看后觉得:当姥爷要像姥爷样儿,不能再疯疯癫癫卖“萌”了。

十年后写给孩子的信,这个征文可以参加。参加后意犹未尽,于是有了《师妹》。结束时赶上“清明感怀”,就参加了这个征文。

是自传?是回忆录?还是虚构?文中第五部分,已经说得较明。小说中究竟哪儿是真的,哪儿是假的,不再一一说道——刘谦变魔术后,如果当场“亮底”,观众会感到扫兴,没意思。

按照清代“八股文”的说法,小说“一”是“起”,“二”是“承”,“三”是“转”,“四、五”是“合”。

按照文艺理论的说法,“一”是“开端”,“二”是“发展”,“三”是“高潮”,“四、五”是“尾声”。

第一段中“永远的痛”,就注定了师妹的悲剧。

最后一句“那随风而逝的蒲公英啊!”初稿如此,发到博客上也未改。

网友觉得真实,说明对我信任——这么大岁数了,不会说“瞎话”吧?然而,把几个人的事儿,放在一个人身上,大家看了还有所感悟。这,也许就是文学的魅力。

写小说,不想写时,挤也挤不出来。想写时,挡也挡不住。下周想写《英子》,反映当代中青年女性的心路历程。篇幅和《师妹》差不多。英子比师妹幸运,历经磨难,最后没有S,也找到了真爱。

不知下周工作忙不忙?能不能挤出来?试试?

感谢育网这个平台,感谢有一个小小网友群。希望大家温馨并快乐着。希望我家小阿长大,也能写点儿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