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到单位,见电脑桌茶杯下,压着一张汇款单。拿起一看;啊,是《为了孩子》杂志社寄来的,
哈哈,上图!
不多不少,三百二十大元。这是我为小阿写博两年多来,第一次有经济上的斩获。看看,有效益!写吧。
我在单位,分管过N年的稿费发放工作。刚接手,市直机关也来投诉,说发稿后收不到稿费。同时我发现,隔段时间,就有一些稿费汇款被邮局退回。细查后发现,有些是经办人粗心,地址、单位和个人名字写错。有些没写错,为什么也被退回?上门走访后得知:有的是嫌少,五元十元的,值不得跑一次邮局。有的是没收到后打电话反映,收到后又来了一个单子,个人不收第二份等等。
针对这种情况,我明确了专人。当天上班,按见报情况,将应发稿费录入微机。仔细核对后,再上传邮局。对于稿费数额较小的老作者,N次合并一次寄出。发放稿费的同时,一并寄发样报。结果,连江苏省委办公厅的作者,也来信表示感谢。
来稿达标,即行采用。刊发之后,发放稿费,是正规报刊的正常工作。有的报刊,用稿后发放稿费不及时,作者有意见。更有些,用了人家的稿,不肯发放稿费,有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这样的报刊,办得就难以好到哪儿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