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回应国家允许部分奶粉“加香”
对于记者的走访情况以及专家所述的现状,国内各知名奶粉厂商并不否认。众多国外奶粉厂商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按照卫生部2008年的“21号公告”,“凡适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
名词解释——香精
香精是由人工合成的模仿水果和天然香料气味的浓缩芳香油。它是一种人造香料。多用于制造食品,化妆品和卷烟等。人类所合成的第一种香精是香兰素,它是由德国的M•哈尔曼博士与G•泰曼博士于1874年合成成功的。香素是天然香料香兰豆的主要成分。
-
麦芽糊精名词解释
麦芽糊精是DE值小于20的淀粉水解产物。它介于淀粉和淀粉糖之间,是一种价格低廉、口感滑腻、没有任何味道的营养性多糖。麦芽糊精一般为多种DE值的混合物。它可以是白色粉末,也可以是浓缩液体。
-
可“加香”无法律依据
根据记者的采访,此次多家知名品牌奶粉生产商都异口同声,力证6个月以上婴幼儿奶粉添加部分香料合乎法规。不过乳业专家王丁棉仍坚持认为,奶粉是婴幼儿的主食,在婴幼儿身体器官发育未成熟的情况下,大量给婴幼儿进食那么多含香精香料的食品,绝不会是一件好事。
-
国外食品香料立法简介
在工业发达国家的食品香料法规中值得重视的是美国及欧洲理事会的法规。美国的食品香料立法的基础工作由FEMA(Flavour Extract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即美国食品香料和萃取物制造者协会担任,其结果得到FDA认可,他们对经过适当安全评价的食品香料以肯定者的形式发表,并冠以GRAS(即通常认为安全)的FEMA号码。
-
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
本文是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详情请看下面内容——
-
专家支持“禁香令” 婴幼儿奶粉应回归天然
日前,卫生部公布《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明确把纯乳等20种食品列为禁加食用香料香精范围,其中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也拟被“禁香”更是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
专家称婴儿奶粉禁香令存在灰色地带 写法应规范
近期“禁香令”引起业内热烈讨论,但厂家指是按照卫生部2008年的一个文件规定依法添加的。很多厂家对外宣称,所有产品均遵照规定和经检验合格。有业内专家表示,将向卫生部建议哪些香精和香料是法规允许使用的,应该在“禁香令”的终稿中一一列出。
-
“加香”食品加重婴幼儿负荷
不管《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有效没效,都无法立即消除消费者的恐慌。因为他们最关心的并非奶粉厂商添加香料的做法是否违规,而是宝宝吃了添加香料的奶粉是否会影响健康这个现实问题。
-
“禁香令”涉及商业利益 前途未卜
日前,敏感的婴幼儿奶粉又一次成为全社会瞩目的焦点。而这一推手便是7月26日卫生部网站公布《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里面拟定了《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这个看似寻常的政府公告,一石激起千层浪,因为名单里却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而婴幼儿配方食品恰恰是“加香重灾区”。
标签大杂烩
文章 孕妇 饮食营养 饮食 怀孕 早期教育 教育 胎儿 生长发育 游戏 亲子互动 胎教 语言行为 营养 性格 多动症 早期发育 家庭教育 宝宝 早期开发 健康 孩子 亲子游戏 孕期 理财 婴儿心理 幼儿园 父母 安全 智商 家庭 母乳喂养 儿童教育 育儿书籍 喂养 孤独症 运动 心理健康 幼儿教育 感知觉 智力开发 疾病 生育 幼儿 兴趣 发育 接种 自我保护 护理 肢体行为 智力 睡眠 性爱 胎儿发育 交往 情绪 父子关系 性教育 个性 育儿 健康护理 儿童健康 玩具 腹泻 亲子教育 注意事项 分娩 优生 感冒 疫苗 学习障碍 婴儿发育 肌肤护理 胎教方法 妊娠 好奇心 习惯 母乳 性生活 发热 母子关系